兴财库字〔2015〕87号
关于下达兴海县城关小学2014年度部门
决算的批复
兴海县城关小学:
你单位报送的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收悉,根据《预算法》第六十三条、《青海省预算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和《兴海县县级部门决算编制和批复办法》(兴财库字【2015】73号),以及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经核查,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及人员构成情况
2014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预算单位1个,单位年末核定编制人数75人,实有人数75人,其中:财政补助人员75人。
(二)收支情况
经核实,你单位本年收入825.99万元,本年支出825.99万元。
(三)资产负债情况
2014年末,你单位总资产为43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436万元;净资产436万元。
(四)固定资产情况
2014年末,固定资产总额436万元,与上一年相比净增436万元,其中:当年实际增加436万元。
二、整改意见
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
附件1:兴海县城关小学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支余批复表、兴海县城关小学2014年度部门决算固定资产等批复表
附件2:兴海县城关小学2014年度结余结转明细情况批复表
附件3:兴海县城关小学2014年预算往来款项批复表
2015年3月27日
抄送:本局国库股、绩效办,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