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兴海县“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2016年兴海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实施。
bet36365备用网址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
2016年兴海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组织做好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根据海南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州“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中央宣传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以“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为目的,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通过集中开展社会广泛参与、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民众安全素质,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主要活动
(一)全国统一开展的活动
1.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贯活动。
一是开展巡回宣讲活动。组织安全生产宣讲工作组,深入乡镇和重点企业,结合安全检查开展宣讲,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新《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和国家安监总局、中央宣传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强化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促进依法治安,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做到乡镇全覆盖、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组织实施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是组织“企业家、安全专家谈安全生产”活动。各行业部门及重点企业,邀请省级专家,组织本企业专业人员,通过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公开课、媒体访谈、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深入阐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推动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普及安全理念和提升安全素质。(组织实施单位:各行业部门及企业)
三是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活动。县安全监管部门、各行业部门要组织在全县电视、报刊、广播等主流媒体、行业媒体、新媒体通过开设专题栏目、发表评论、撰写体会文章、播放公益广告等方式传播安全发展观念,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文明素质。(组织实施单位:县安全监管局,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是编印《安全生产领导讲话汇编》(2013—2016年)。集中汇编2013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以及省、州、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讲话,免费向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发放。
(组织实施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企业要按照统一时间和主题,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宣传咨询活动。
一是设宣传咨询点。每个点要做到“四有”,即有宣传展板(或海报挂图)、有现场解答、有实物演示、有资料分发,特别是专家学者席要设立醒目指示牌,为公众答疑解惑。(组织实施单位:县安全监管部门)
二是利用电视、广播,政务微信、微博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统一提供政策法规、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应用、防护产品使用、防灾减灾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组织实施单位:县安全监管部门)
三是积极推介“青海安监”微信平台。通过制作展架、宣传展板、发放微信名片等方式使公众了解“青海安监”微信平台,向关注微信公众号并将咨询日活动照片分享到朋友圈的市民现场赠送小礼品。(组织实施单位:县安全监管部门)
四是邀请主流媒体进行报道。通过广泛宣传报道,努力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组织实施单位:县安全监管部门)
3.开展安全文化精品网上博览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择优推荐警示教育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和安全科普读物等安全文化精品,经审核后上传至“青海安监”微信平台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实现安全文化精品的广泛展映和快速共享。(组织实施单位:县安全监管部门、各企业。)
4.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突出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商贸市场、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采取举办事故案例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事故反思会等形式,对各类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通过街道和广场的LED屏和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设施和手段,播放警示教育片和安全宣传教育警示语,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组织实施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各企业。)
5.开展典型经验专题行活动。邀请主流媒体,选取活跃在基层的安全监管员、企业安全管理好做法、新安法落实在基层三个角度,对我县安全生产各个战线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进行采访报道,营造舆论声势,扩大社会影响,增强宣传效果,树立安全监管监察良好形象。(组织实施单位:县安全监管部门、各企业。)
6.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县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1次以上形式新颖、简单有效的应急演练,以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将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融入演练活动,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组织实施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各企业。)
7. 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有奖活动。组织广大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特别是安全生产岗位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拍照发送至组委会邮箱或微信平台。(组织实施单位:县安全监管部门、各企业。)
(二)我县组织的活动
开展安全生产薄弱企业宣传帮扶活动。县安全监管局结合工作实际选择1至2个运行困难、安全生产工作较为薄弱的企业,免费赠送安全生产资料,针对企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邀请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并举办安全生产专题讲座。(组织实施单位:县安全监管局)
(三)区域性活动
要按照全州“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在积极参与全县性各项活动的同时,结合本部门实际,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一线,组织开展好宣传咨询日、应急演练送安全到基层等活动。各乡镇要结合安全生产实际,面向辖区内的中小企业、面向外来务工人员、面向社区百姓,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等“七进”活动,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
(四)行业活动
各行业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住建、交通、公安(交警、消防)、教育、工商、国土、农牧、水利、人社(工伤保险)、旅游、食品药监、电力等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好安全社区、示范乡镇、平安校园等创建工作,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宣传部门要指导新闻媒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
(五)生产经营单位活动
全县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在查找隐患、杜绝违章、防范事故上下功夫,组织开展“面对面”、“点对点”的宣教活动,把活动开展在车间、班组、一线。要通过组织开展一次警示教育、一次安全承诺、一次安全签名、一次隐患排查、一次应急演练、一次安全知识竞赛、一次小演讲、一次安全小常识答卷、提一条安全合理化建议等切合实际的活动,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措施及安全常识落实到每名员工,要通过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整体安全水平。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整体部署,明确组织机构和具体负责人员,落实经费,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
(二)科学制定方案。各乡镇、各部门和企业要提高认识,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做到有部署、有组织、有检查、有考核。公安部门要主动介入,积极做好全县“安全生产月”期间,尤其是“宣传咨询日”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注重宣传报道。各乡镇、各部门和企业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和行业媒体的宣传作用,广泛深入集中宣传报道各项活动。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的企业,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微博及室内外电子显示屏开展广泛安全公益宣传。6月1日至30日,在县城街道、重要场所、重点地段、重要区域以及建筑工地、厂矿企业、车站、道路隔离带、护栏、灯杆等醒目位置及人流密集场所都要悬挂“安全生产月”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并利用电视台以及户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公益宣传片,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知识,形成全媒体、分众式、一体化的宣传格局,营造浓厚氛围。
(四)认真总结考核。各乡镇、各部门和企业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所开展的活动要做到不仅有文字记录,而且有视频(图片)记录,并及时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的经验做法向州安委会办公室推介,宣传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活动情况。
各乡镇、各部门和有关企业于2016年6月2日前报送活动方案,7月3日前将活动总结、工作情况汇总表以及相关文字、图片、视频等材料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