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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县阳光劳动“三化”举措 保障权益促和谐
bet36365备用网址:http://www.gldali.com    来源:兴海县创建办    创建时间:2017/9/20 17:58:30    

  兴海县为扎实推进“阳光人社”,着力打造“三化”目标,全力做好“阳光劳动”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保证劳动监察各项工作在阳光下服务,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2017年全县共有58个行政企事业单位参加了2016年度劳动用工检查,涉及职工总数1646人,其中聘用职工625人,签订劳动合同625份。截至目前,劳动监察共立案查处举报“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件,涉及农民工75人,清欠被拖欠的工资73.5万元。接待来电、来访的63人次,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37件,涉及农民工462人,涉及金额647.49万,这些案件经与相关单位调解,均得到妥善处理。2017年至今共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5笔,共计1071.6万元。其中收缴各矿业保证金合计80万元,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8笔,合计887.3万元。 

  阳光接待规范化。为扎实推进“阳光人社”,通过提升劳动监察工作水平、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标准,进一步保证劳动监察各项工作在阳光下服务,劳动监察案件办理过程有严格的规定和程序,兴海县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图、一规范、二流程、二制度、四规定,即劳动保障监察流程图、案件办理规范、案件接待来访工作流程、案件接待来电工作流程、保证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业务档案规定、保密工作规定、印章管理规定、工作人员考勤规定。从完善监管手段出发,变突击应对为常态监控,采用网络化、书面审查、分类监管等形式,综合运用日常巡察、举报专查、专项检查、劳动用工备案、保证金缴纳和劳动年检等手段,充分发挥监察职能,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用人单位随意拖欠和克扣员工工资问题。
  案件办理效率化。为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加快办案速度,使劳动者的合法诉求在最短时间内得以解决。根据《案件办理规范》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事周期,对争议不大的投诉案件预先电话或当面调解,调解不成再按程序依法办理,劳动纠纷结案效率大幅提高。对双方分歧大、对抗性强、矛盾激烈的案件,把调解工作作为处理案件的首选,从案情之外多做当事人的劝和、疏导工作,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争取较快解决纠纷。
  劳动监察服务化。针对当前的劳动保障监察新形势、新任务,积极转变工作思路,调整工作方式方法,强化劳动监察服务理念,变管理型执法为服务型执法,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时,及时安抚劳动者和管理方当事人的情绪,进一步提升化解执法风险的能力,面对复杂多变的执法环境,统筹考虑,灵活应对,充分利用视频监控、录音、拍照等设备及时取证,全面掌握信息,谨慎应对,及时汇报,通过调解和监察执法两种方式灵活互换,确保既要履行好自身职责,又要服务于和谐社会的全局。热情接待来访群众,一心一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在工作中坚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