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各位住户:
随着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数量的增多,部分住户私下转让、转租的行为比较突出,为此兴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次在广播电视、小区宣传栏、单元门口等进行广泛宣传,并张贴了不得私自转租或转让的通知,但效果不明显。以今年开展的“四个转变”大调研活动为契机,根据县政府调研小组,安排对保障性住房各小区进行了全面的专项清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保障性住房的承租人转让、转租的,截止目前,已清查410户,其中转租53户,转让11户。
二、根据《青海省保障性住房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将住房转让、转租的,应退回房屋,对下发通告后20日之内不予办理退出手续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司法及相关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兴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