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3年度突发公共事件
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州政府办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13年度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分析和评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结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分别汇总2013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总体情况以及分类别事件具体情况。主要包括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与近年比较情况,以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有关情况,并对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特点进行分析。
(二)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青海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专项预案、部门预案,从组织领导、预案建设、队伍建设、资金投入、物资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以及恢复重建、调查处理和科普宣教等方面,对2013年应急管理工作及各类突发事件应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既要认真总结防范处置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又要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工作建议。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提高防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意见和建议。
(四)典型案例分析。根据点面结合的原则,从2013年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中分别选择1-2个典型案例,对防范应对工作各重点环节进行深入评估分析,以利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二、总结评估的组织工作
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组成四个编写组,各组参加部门负责编写本行业、本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各组牵头部门在各有关部门报告基础上汇总形成本类别突发事件总结评估报告。具体分组如下:
(一)自然灾害类编写组:由县民政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参加。
(二)事故灾难类编写组: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农牧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质监局、县招商旅游局、县气象局、县电力公司参加。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编写组:由县卫生局牵头,县农牧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加。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编写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县教育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信访局参加。
三、有关要求
(一)总结评估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各编写组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对口开展总结评估工作。牵头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和计划安排,参加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积极配合四个编写组做好数据统计、情况分析等相关工作,确保全面、准确、深入地进行总结分析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二)要做好各方面基础数据统计和材料汇总工作,各项数据的统计要规范、细致,口径统一,避免重复和疏漏。要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文字与图表相结合、概括描述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估分析,做到语言精炼、内容翔实、层次清晰。
(三)请各参加部门将本行业、本领域总结评估报告于2014年1月27日前报牵头部门,请各牵头部门于2014年2月9日前将本编写组总结评估报告稿(一份)及电子文本报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文本可通过461244776@qq.com电子邮箱报送。
(联系人:乔世昌 电话:8581262)
201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