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防范和处理我县教育系统的突发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的实际,特制定本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按照建设“平安校园”的目标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维护教育的安全和稳定,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二、应急处理预案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安全事故,是指发生在我县境内所有中小学学校、幼儿园内或由学校组织的师生活动中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危房倒塌事故、食物中毒事故、溺水事故、通道及楼梯拥挤造成的事故、触电事故、伤害事故、治安刑事案件及其它涉及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的事故。
三、安全事故处理指挥机构及职责
1、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总指挥:县教育局局长
副总指挥: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中小学校长、各学前主任
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分管安全工作的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办理日常安全工作。
2、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的职能
(1)迅速及时地向县政府、县安监局、县教育局及有关部门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
(2)发布应急求援命令、信号,迅速组织有关学校、幼儿园和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迅速开展现场的安全保卫、事故市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治安。
(4)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不准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5)必要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救援。
(6)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7)做好伤亡事故调查。
(8)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进行公布。
四、现场处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能
现场指挥长:由总指挥指派副总指挥担任。
副指挥长:由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
成员:由县教育局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及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领导担任。
现场指挥部,下设警戒维护组、紧急抢救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预备机动组。
现场指挥部职能:
1、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的态势及救援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执行总指挥的命令,指挥现场处理。
2、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险情蔓延、扩大。
3、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救护装备物资,指挥现场。
4、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五、事故现场应急处理分工及专项小组职责
1、为了对安全事故开展科学的、有针对性的处理,根据不同事故类别,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局机关相关科室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1)交通安全事故、溺水事故、触电事故、伤害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等事故由办公室负责处理,根据事故性质、情节、涉及人员等情况,由督导室、综治办、基教科、职成科、学前办、人事科等相关科室配合处理。
(2)危房倒塌事故、楼梯拥挤造成的事故、火灾事故、重大财物失窃事故、食物中毒由计财科负责处理,根据事故性质、情节、涉及人员等情况,由各相关科室配合处理。
(3)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由相关科室负责实施。
(4)学校教干、教师违规违纪事件由监察室、人事科负责处理。
(5)网络安全工作由仪器站由电教室负责处理。
(6)科室组织的活动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组织科室负责处理。
以上所列的安全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指挥部可随时指令各科室协同参与处理。
2、事故现场应急处理专项小组分工及职责
警戒维护组: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主动或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危险县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攻群众离开事发现场等。
紧急抢救组: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能主要是开展现场施救。
信息联络组: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保持与上级及相关部门的联系,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汇报事态发展的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有关信息。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紧急求援。
后勤保障组: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施救人员及其他人员的食宿安排,组织救援物资,协助做好救援工作。
善后处理组: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做好劝解、安抚、慰问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件,消除不稳定因素。
预备机动组:由指挥部临时确定随时听候总指挥的调动、使用。
六、安全事故的报告
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校、幼儿园要在第一时间以最快捷的方式,在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的同时,应立即将事故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有关信息报县教育局办公室,由县教育局办公室立即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并报县政府值班室、县安监局办公室和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74--8581690
县教育局接到报告后立即组成安全事故处理指挥部,迅速调集力量组织施救,并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送上述部门,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及类别。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发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七、安全事故处理的程序
1、由指挥部指派现场指挥长组织现场指挥机构。
2、根据事故情况,迅速调集力量建立现场抢险救治工作组。
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做好情况通报。
5、开展事故调查。
八、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急预案的制定
1、各中小学学校、幼儿园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的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防范体系,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部门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2、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迅速制订出切实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抢险救灾队伍。
3、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领导要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教育的一方平安,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0一六年三月十二日